2018年重庆集中8个月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
2018年1月到3月各单位自查、4月到5月整理报送自查资料、6月到8月市财政逐个复查出结果,并抽取单位实地检查。
日前,市财政局就检查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作出部署,具体将按照统一组织、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。
市财政局介绍,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是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,通过制定制度、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,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。主要包括: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、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、财务信息真实完整,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,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。财政部门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牵头单位,财政部要求,到2020年,基本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,权责一致、制衡有效、运行顺畅、执行有力、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。
据了解,此次检查为全覆盖式,包括全市各级党的机关、人大机关、行政机关、政协机关、审判机关、检察机关、各民主党派机关、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,旨在健全各单位内部控制机制,指导各单位对照财政部规定完善内部控制建设,更好更有效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、规范内部权力运行、促进依法行政、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。
按照部署,市财政局负责统一组织此次全市检查工作,依据各单位自查上报的资料,全面复查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情况,并根据复查情况,实地抽查部分市级部门和区县;区县财政局负责组织本区县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的检查工作。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,市财政局将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。
具体检查方式有两种,既可以与纪检监察部门、审计部门协调配合,组成联合检查组展开检查;又可以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参与检查,目的是确保检查力度和工作质量。